「第三者責任保險」是法令保險的一種,規定保險公司提供有關人命傷亡的最低賠償責任是港幣一億元。雖然現時常見的電單車第三者責任保險都有包括港幣七十五萬至一百萬的財物賠償,但其實法令保險並沒有相關的強制要求。
正因為「買保險」是每一位車主不能逃避的法律責任,所以很多車主只著眼於「如何盡快地」以「最低成本」去「完成這個動作」,便以為完成責任。對當中的過程和考量,往往一知半解或不予以深究。對保險缺乏認知,往往有意或無意之間犯了錯誤,還誤以為得到保險的保障,其實把自己暴露在危機中而不自知。
保險是一個嚴肅的話題,鐵騎網誌特此作出考究和資料搜集,更邀請到兩間活躍於本港電單車保險業務的代理和顧問提供資料,以車主/投保人和駕駛人的角度來製作這份「大解構!電單車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