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權益關注聯盟」的五項職能: |
1
從有關政府部門的協助減少有關罪案;政府與周邊國家/地區取得協助,不發執照于没有車主身份証明紀錄的摩托車;警察提高對抗這樣的犯罪;海關收緊對摩托車的合法與非法進出口的監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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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要求停車場管理公司提高責任和警覺並與警方合作,以防止罪案發生。 |
3
增加摩托車主的責任感和警覺性以保護他們的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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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没有摩托車
(戴上頭盔)
遊行"
以示我們的關心,
吸引媒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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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而且引起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有關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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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簽名活動召喚我們的社區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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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楊為 2338-6337
林華 9268-0081
張廣富 8203-3005
【電單車權益大聯盟】是由香港各界電單車愛好者組成的自發性組織,所有工作都是義務性質,並不會涉及商業成份。成立目的是爭取及維護電單車駕駛人士應有的權益。聯盟中的召集人並沒有最高決策權。運作至今,聯盟一切的決定都是經過眾人議決或由投票所產生。
為方便運作,聯盟中的職能幹事,希望能以個別車會作為負責單位,以便行事。但【權益聯盟】並不會以凌駕姿態面對各車會,也不會干涉各車會的喜好或會務。
參與成員可以是以車會名義或以個人名義加入,因為是為各界電單車愛好者爭取權益,故不應設立任何車會或車種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