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車款: Vespa ET8
(2008.9月才落地,最新車)
車輛製造年份: 2004
意外種類: 車輛碰撞
車主: Simon Chan
事發經過:
2008.11.28 (昨天) - 17:30左右
香港島 -------即係黎"英"出事果個位(我之前唔知,炒完後有其他人tell me)
由摩利神山道右轉燈位,由體育路想向跑馬地方向,我本身係一條直路,不用讓,附近有兩個"停"字位,根本果度d車一定要停晒,因為我是大路....
我開住車,不快不慢,平衡車速,未到第一個停字位見到有AE100
(46)來世空空,好似不知要停車,我當時也理不到後面有沒有車,第一個反應都係"殺"車...
果然,架車真係冇停沖左出來,我也來不及"殺"車,佢右邊車頭撞到我左邊車頭.....
我架車就向右訓....右手落地出血
好明顯,佢架車小路出車唔睇情況出車及撞到我.
人命財物傷亡損毀:
佢架46上面,有一位女driver(幼稚園teacher)及一位女passenger, 架車係Toyota AE100
(我以前都有一架AE110,所以對46 model 比較熟)
我如實咁同police講當時circumstances.....
但,個女driver同police講,話佢架車已經出左大半,係我撞到佢......(Wow!
頂,有d咁既人既,仲話係我唔岩)......我個人所見,佢根本冇過停車就沖出來
明顯,佢唔會賠錢,等上court.
當時感受:
佢撞到我車的左邊,以我平時的習慣, 係我放腳的地方,岩岩果時閃到,相差大概30cm,
otherwise我就一定broke leg了. (真的要thanks god!)
even成個向右飛落地,可以今天好cold,I wear 好多clothes,
所以其他咩事都冇,不過我都有立刻去醫院check check, 只係背部樓傷,佢寫左2日sick leaves
比我...(星期五炒車,醫生寫兩日病假比我,即星期一要返工)
一肚氣,個女人比假口公,仲要大返我佢個女passenger 可以做witness.係咪應該攪大佢,等依d人有個教訓呢?
事後影響:
左右兩邊邊都有野broken,架車已經令左去車房報價, 未知幾錢,如果唔係大件事,我都會fix it first.
各位,就算自己係大路,都最好睇清楚,唔好理邊個唔岩先,有咩事都係自己第一個傷.
再交通police再通知再落正式口供,應該要上court,我覺得我係岩晒,不過唔知有冇變數呢?
(佢口口聲聲話自己有15年牌,我係P牌仔,又argue我渣得快)
家人不知,唔可以比佢地知,不過要多謝女友立刻飛身來看我.
肇事原因及教訓啟示:
暫時都未定神,我也唔知可以點.......不過人冇事真係要thanks god!
鐵騎快語:
道路優先權在你方,錯的當然是對方。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很難遇到肯勇於認錯,或肯坦誠認錯的人。甚至乎是,很多人錯而不知。所以作為一個駕駛電單車
的人,論誰對誰錯並沒有意思。意外發生了,即使係人地錯晒都好,蝕底既都係鐵騎士。
所以駕駛時要把其他人可能會犯的過失,都一併預算在你的駕駛應對之中。
見到支路,我們便要提防會否有車不依規距衝出來?我的車速/我的反應能否安全制停或避開來車?後車又會否追撞上來?
防禦性駕駛好重要,你在道理上雖然沒有錯,但如果可以包容其他人的錯誤,得益的始終是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