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車款: VTR250
製造年份: 2002
意外種類: 車輛碰撞
車主: RYAN
事發經過:
20/08/2006早上七點半在荃灣沙角道、大河道十字路口被貨VAN攔腰撞倒。
當時因睡眠不足,加上對荃灣的路段不熟,而SUNDAY早上路上車很少,在上述十字路口「睇錯橙」,衝燈而過。一過白線便發覺自己衝了橙,左邊一輛VAN仔經過,頭尾BRAKE加拖波,剛剛避過,但係第二架就避唔到,好彩對方技術一流,重BRAKE加扭軑,而我比大油加跳車,只撞了車尾。
對方左鏡撞到了我的左背,撞到飛左唔知去邊。車頭撞到尾擔,凹晒。SEAT位「界」爛左。頭FORK無灣,但「鬆」左。右鏡爆左,飛左去隔離LANE。
對方左指揮橙撞爛了。
人命財物傷亡損毀:
VAN仔司機好好人,見我無乜事好開心,但因為始終有受傷,都報左警。
自己知錯,認衝燈,但係VAN司機幫口,竟然無比人告,無扣分。
POLICE決定左唔告我,幫我推架車去行人路,仲同我CHECK車,見仲行得,就叫我一陣快D渣走左。
當時感受:
左右腳擦損左同瘀左,無乜事。(當事著SHORTS)
覺得如果當時我無跳車,可能會重傷,尾擔都撞到凹晒,如果撞到我隻左腳就係斷得。
事後影響:
之後渣車好驚,睇到好清楚先去。寧慢莫急。
POLICE吹完波波後,同大SIR傾左一陣,個大SIR話要告我危險駕駛,好彩VAN仔司機好人幫口,最後RECORD算數。事後FAX番牌薄INSURANCE就OK。
只係擦損,無礙日常生活。
肇事原因及教訓啟示:
累同唔夠訓唔好渣車,好影響觀察力同判斷力。
一次意外,足以致命。如果撞我果架唔係VAN仔,係大車,我諗我打唔到呢篇野。
渣26前成日話渣得就預左炒,但真係有意外就唔會咁諗,我當時驚到個腦一片空白,事後親人朋友好關心,都有D後悔,如果死左OR重傷,就係唔知點算?
|